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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 2022-10-21
第一条 本会的法定代表人是本校友总会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,对 所承担的安全管理职责负全责。
第二条 本会秘书处负责办公场所的日常安全保卫作。要定期开展以 防火、防盗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,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。
第三条 应保证做到无重大刑事案件、无严重违法犯罪人员,无火灾、 无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。
第四条 开展大型活动或举办大型会议应及时提前上报并严格做好 安全防范工作。
第五条 对本会工作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和安全教育,学好、用 好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,增强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。
第六条 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制度,做到用电安全;不经允许不得安装 和使用大功率电器,尽量缩短饮水机、电脑、打印机等电器设备的待 机时间,停止使用时要关闭电源;下班前要关闭电器设备,切断电源, 锁好门窗,保管好公物和个人物品,防止盗窃和丢失。
第七条 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,提高交通安全意 识;按时检修、保养机动车辆,车况不好的严禁上路行驶;严禁疲劳 驾驶,酒后开车。不开超速车、不抢行;不开斗气车、不闯红灯;骑 车和行人也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。
第八条 认真遵守财务制度,大额现金(10000元以上)要及时存入银行,不得在办公场所过夜;到银行存取现金必须两人以上或用专车接送,加强对现金和工作人员的保护。
第九条 灭火器材要指定专人管理,不得随意挪动,机关工作人员都 要正确掌握灭火器材的性能、用途及使用方法;加强对灭火器材的保 养维护,并保持正常有效状态;发生火情要及时报警,并积极组织扑 救火灾。
第十条 发现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,自己能处置的,要及时组织处理,以防止事态扩大,减少事故损失。
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北京工业大学校友总会理事会负责解释。
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北京工业大学校友总会
2020 年 1 月 6 日